香港明年初举行乡郊一般选举 不符效忠等法定要求者丧失资格

2022-07-12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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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11日举行记者会公布,2023年乡郊一般选举将于明年初举行,拒绝或忽略宣誓、违反誓言或不符合效忠香港特区等法定要求者,即丧失在选举中获提名为候选人及当选为乡郊代表的资格。

选管会主席冯骅在记者会上说,将于明年初举行的2023年乡郊一般选举,将为现时共709个乡村,选出1484个村代表,包括695个居民代表,789个原居民代表;亦为长洲及坪洲两个墟镇分别选出39个及17个街坊代表。

根据既定做法,选管会于每次举行乡郊一般选举前,都会检讨及更新选举活动指引。选管会11日公布就乡郊代表选举活动建议指引(建议指引)展开公众咨询。咨询为期30天,至8月9日为止。

建议指引根据立法会刚通过的《2022年乡郊代表选举(修订)条例》作出修订,列明任何人如在选举举行日期前的5年内,因拒绝或忽略作出指明誓言;或违反誓言或不符合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即丧失在选举中获提名为候选人及当选为乡郊代表的资格。

在2023年乡郊一般选举,提名表格内将会清楚列出有关拥护香港基本法的条文,以及加入对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表述,确保候选人于签署提名表格内的有关声明时,已清楚明白香港基本法的相关条文以及作出有关声明的法例要求和责任。

据介绍,原居民代表的基本职能,是处理一切与其村内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及传统生活方式有关的事务,并代表该村的原居民就该村的事务反映意见。居民代表和街坊代表的职能,是代表其现有乡村或墟镇的居民就该现有乡村或墟镇的事务反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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