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罗定征地敛财狂套国资,最高每亩超50万

来源:世界报新闻中心 2019-12-08 23:49

广东罗定征地敛财狂套国资,最高每亩超50万

世界报新闻中心


  政府征地高价补偿农民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广东省罗定市双东街道下辖的几个经济社却因为弄虚作假、导致了补偿价格过高,出现了骗取国家征地补偿资金的情况,而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弄虚作假虚报补偿金额

  2018年4月8日,罗定市政府公告了一批大规模征地的文件,涉及的范围是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双东街道六竹村下辖的上联、上四等几个经济社,所涉征地面积大约在380亩左右。

  4月8日这一天,村里通知大家去开会。
  “大家去到会场,每人先发了50块钱,然后在一张空白的纸上签名,之后再开会宣布征地,多数村民也表示了同意征地”,村民王某说,“很多村民对开会发红包钱的好事自然是欣然接受的,但同时也感觉到了事情有些隐隐的不对劲”。

  根据征地的流程,政府在通过村民会议之后,就要开始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统计数量,再根据补偿标准进行计算补偿金额,这一部分是村民十分看重的一块补偿。
  与土地补偿款固定每亩5万多元的价格不同的是,地上附着物清点计算标准存在巨大的腐败空间。


  记者实地调查发现,被征用土地的上联社的土地,其地上附着物主要是荔枝、龙眼和黄皮果等一些经济作物,计算的方法以树径大小、树冠的直径大小为主。
  知情人透露,罗定市有关征地部门的干部与上联社村民勾结起来,骗取国家征地补偿资金的渠道就是土地上的附着物清点与计算。

  经过村民与记者到实地的指认、测算后发现,征地干部与部分村民勾结、弄虚作假虚报补偿金额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情况,将本来应该按照树冠直径计算补偿金额的果树,却忽略树冠直径,只按照地上的果树棵数来计算。
  这样一来,可能出现这样的一种场景:在一亩地666平米的土地面积上,会计算得出超过300棵树冠直径在3个平米以上果树,请问这是怎么做到的?

  而且,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每亩种植的果树一般不会超过100棵。按照罗定市政府的青苗补偿文件中的规定,无核黄皮果树最大树冠的补偿标准也就是450块钱每棵;而按照特大龙眼树、荔枝树的树径65厘米的每棵补偿1500元的标准来计算,这样的树一亩地也不会超过30棵。

  村民带着记者来到一块2分多地的果树地里看到,土地上种植着大约80棵无核黄皮果树。村民告诉记者,这块100平米左右的果树林,拿到的地上附着物赔偿款超过了3万元,折合每亩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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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此次政府公布的征地文件,无核黄皮果树是按照树冠的直径大小来计算补偿标准的。按照文件规定的最高标准,树冠直径2米以上每棵450元的标准补偿,这块不到2分地的土地上种植着80棵黄皮果树,只有按照每棵450元才能超过3万元补偿款。

  问题就在这里,按照树冠2米来计算,每棵树的占地面积至少在3.14个平米,那么100平米的土地上最多也就是30棵树左右。如此一推算,仅此一例,补偿的金额比实际的金额虚高了两倍左右。
  第二种情况,就是在果园里密集地种满了果树苗,按照正常的计算,也是以苗木来计算价值,结果在他们的统计表上,却成了果树的数量,果树的补偿价格苗是木的数倍。

  第三种情况,在清点地上附着物青苗时,有连夜抢种的,甚至还出现了这一块点完之后,再移栽到另一块继续清点的情况。

  第四种情况,在得知政府即将公布征地的消息之后,为了获得更多的补偿款,出现了在消息公布之前突击在鱼塘上面加盖铁皮棚的现象。
  据了解,每平方成本在70元左右的铁皮棚,获得的补偿款达到了每平方米230元左右,这一盖一拆,收益就超过了3倍。

  

  狂分补偿款高达千万数百万?

  如此明目张胆的欺骗行为,难道专业从事征地的政府工作人员看不懂门道?显然,这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
  知情人分析认为,征地的工作人员之所这么干,结果只有两种,一是渎职,二是参与分赃。

  按照此次发布的《罗定市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来计算,按照最高标准来计算,每亩土地上的果树苗木的补偿金额大约在5万元左右;土地的补偿,按照水田来补偿,每亩也不过54800元,鱼塘价格最高也就是56900元。
  而根据此次村民实际到账的资金来看,出现了最高每亩的补偿金额超过了50万元天价的情况。有村民认为,由于弄虚作假的原因,才导致了补偿标准的极不平衡。

  以村民王名枢为例,其全家名下的旱地果树面积不到1.5亩,收到的果树补偿款达到了32万元;上联社现任社长王名享,家里不超过5亩果树林,收到的果树补偿款超过了100万元;村民王贤鑑、孙锡英全家不过一亩多地,果树的补偿款分三个账户,共收到了补偿款大约在70万元左右。

  经过村民不完全的统计,还有一个更让人惊讶的发现,在这一次的征地青苗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发放中,上联社收到补偿款超过100万元的就有好几户。
  据记者了解,此次涉及上联社被征用的土地面积大约在260亩左右,抛开道路,荒地,真正种植果树的面积不超过200亩,而根据村民的统计,上联社此次收到青苗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超过1000万元。

  有村民认为,这一补偿金额,与实际应该补偿的标准高出了数百万元,这多出来的数百万元的补偿款,就成了某些人瓜分的国有资产。


  记者观察


  征地敛财手法大变样:从压榨农民到欺骗国家

  实际上,中国一些地方政府违法征地的行为时有发生,广东的罗定市自然也不例外。
  2010年3月30日,罗定市双东镇西河村的几位村民,私自与附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集体土地的转让协议,就将村里5.496亩集体土地私自给卖了。
  这一案件,在村民的多方举报下,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实际上,除了这种私自卖地的行为之外,村民许汉森的4分自留地也发生了被双东街道不打招呼就给占用了。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许汉森的这4分地,一直都是自己耕种,村里的村民也能做证,但就是这样的一块土地,政府不打招呼就给推土填没了。
  四处申诉的老农民许汉森,至今连到哪里伸冤的门都没有找到。


  今天,随着中国反腐力度的加强,老百姓也加强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再通过违法征地来压榨老百姓的做法显然行不通了。
  但记者在广东罗定市发现了另一种征地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从过去的压榨百姓,转身到伙同老百姓骗取国家的资产。

  在这些人的眼里,国家的钱,不要白不要,拿来分了就分了,你好,我好,大家好,谁也不会去上访和举报了吧。
  所以,在罗定的上联社清点地上附着物时,就出现了虚报数字、改变计算方法、违法抢种、抢盖等等行为,大家心照不宣,显然他们之间早已达成了某种默契。

  所以,在征地的过程中,上联社有村民要求公开征用土地的全部相关文件,至今没有结果。
  村民要求查看此前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办理的土地确权证,也迟迟不给答复,以各种理由为借口,就是不给村民查阅。村民据此就认为,不给查阅家底,不就是想做糊涂账吗?

  当村民要求公开每家每户果树补偿的面积和金额时,村里的回应是只能看自己的数据,其他的人的不给看。这样一来,没有数据信息的公开,何来民众的监督,村官、干部们是不是就可以为所欲为?
  一切的一切,似乎在地方政府与基层村干部之间,早已形成了攻守同盟和某种休戚相关的利益共同体。

  由于有了某种同盟的存在,上联社现任村干部王某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村民说:“村里卖地不用你们村民签字也可以卖地,只要生产队长一个人签了字就算数。”
  正是有了这种混沌的现状,关于上联社被征用土地的红线图至今没有公布出来;此次补偿地上附着物各家各户的土地面积、数量、金额都没有具体的公告。

  当记者来到国土局和双东街道,要求公布相关的数据时,遭到了种种刁难。
  双东街道办副书记林灿波对此前记者向罗定市有关部门提供核实的材料中的一些数据予以质疑,称一些数据并不准确。


  当记者问及具体数据时,林灿波又以记者没有拿到采访函为由表示,“这个我不会跟你说,只能大概数字跟你说”,来予以敷衍,林创波的态度极其傲慢。

  一份本应该向全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竟然成了权力部门的“机密文件”,这就是广东省偏远城市罗定市的真实状况。
  由于没有具体的额数据,面对记者提出的一些家庭一亩多地为什么能够获得30多万,70多万的补偿款,是怎么得来的问题时,林创波的回答是,一些大树下面可以种小树,还有的村民种了别人的土地,还有几户是育苗的农户,这些都是补偿金额增加原因。

  但根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种植别人家的土地的情况是有,但针对王贤鑑等家庭的实际情况林创波并没有说清楚;而对于苗圃补偿的问题,罗定市政府的文件也有规定,诸如菠萝2元每棵,火龙果、甘蔗等也不过2000元每亩,风景苗圃则按1600亩进行补偿。

  随着了解的深入,林创波所说的种苗圃的补的钱多是怎么来的,他自己也没有说清楚。
  不仅征地补偿的问题如此,涉及一些村务公开与腐败的举报问题更是投诉艰难。


  据了解,上联村村民今年5月份还实名举报了上一任生产队长王贤中在担任生产队长期间截留贪污10多万元水利专项资金的情况,至今双东街道也没有明确答复。

  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上联村村民先后给罗定市、云浮市、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递交了三份举报材料。之后,他们被上述有关部门告知,举报材料已于7月份转交到了罗定市双东街道办事处的纪检监察部门。
  但时隔三月,双东街道对被举报的王贤中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调查工作。
  2018年9月30日,双东街道纪委对记者的答复是,前阶段的工作是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等工作结束了之后,再等上面的安排去做调查。

  2018年10月9日,双东街道办副书记林创波的说法是,这笔钱留在了六竹村委,而不是被王中贤截留了。
  对此答复,六竹村上联社村民并不满意。

  上联社一村民称,“当时修高速公路毁坏的是上联社水田的水利设施,按理这笔钱应该专款专用,用在解决上联社几十亩水田的灌溉问题,或者是作为补偿款来补偿受影响水田的损失,而不是截留这笔资金,导致数十亩水田无法耕种,按照林创波的说法,截留资金留在村委而不顾受影响的上联社村民水稻种植的做法,难道还有理了?这笔资金的用途为什么不进行公布?”

  事出异常必有妖。
  罗定市国土部门迟迟没有公开征地的所有文件,对应该公开的地上附着物补偿面积和金额也是三缄其口搞成了神秘信息,有关部门的种种行为,掩藏的究竟是怎样的内幕和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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