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煤矿产权之爭:背后的命案、官商以及黑恶势力的魅影

来源:世界报新闻中心 2020-01-02 23:53

河池煤矿产权之爭:背后的命案、官商以及黑恶势力的魅影

世界报记者 林彦


编者按:曾经,中国的小煤矿遍地开花。繁荣一时的小煤矿给管理者带来极大的困扰——暴力冲突,流血事件,腐败与官商勾结,这些管理上的高难问题,与小煤矿的发展相伴相生。以至于,在中国的煤矿业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在乌黑的煤炭财富背后,流淌着生命和鲜血。

被裹挟在广西煤矿改制过程中的韦良兵和吳暖娇,无疑成了这场“变革”的牺牲品,在河池投资数百万之后,不仅合法的权益沒有得到保障,相反,还因“非法采矿罪”遭受了4年的牢狱之災。
而在闪现在这场改制背后的官商勾结,黑恶势力的魅影,成了民营资本投资广西的难言之痛。
本文力图拨开事件的重重迷雾,向读者还原那场始于2004年的一场煤矿改制,与众多投资者败走广西的事实眞相。


投资遇到改制的“坑”


处于事件漩涡中心的矿井名为“果夯煤矿”,又称“拉浪分矿4号井”。
果夯煤矿成立于1993年,同年8月果夯煤矿依法申报获得了宜山县矿管局颁发的合法采矿许可证。煤矿位于广西宜州市拉浪乡,其所有权人为拉浪乡加丰小学,法人为该校职工覃祖学。
据了解,当年创办果夯煤矿的初衷是勤工俭学,为了解決该校办学经费欠缺的问题。
投资煤矿需要前期巨额资金的投入,且有着不可预测的风险。
果夯煤矿成立之初,就一直缺少启动经费,所以,该煤矿从一成立就在招商引资,寻找投资者共同开发。在1993年到1999年之间,果夯煤矿招来的合夥人因为实力有限,在艰难的支撑了几年后,因见不到效益,最后退出了煤矿的经营。
2000年10月,果夯煤矿的法人、加丰小学的校长覃效忠找到曾任当地五圩民矿矿长、矿井企业法人、有着20年丰富采矿经验的韦良兵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合作开发果夯煤矿。
在韦良兵与果夯煤矿合作之后,双方又根据广西关井办【1999】2号文件的要求,矿井须加大资金投入进行改造,果夯煤矿也根据文件要求于2001年5月14日停止了矿井施工。该文件同时还规定,企业可以进行勘探。
为了扩大矿井的生产规模和达到技改的要求,果夯煤矿決定引进新的投资人。2002年11月,果夯煤矿又增加了新的合夥人吳暖娇,参与到果夯煤矿的投资与经营。
从韦良兵到吳暖娇,两位投资人在此矿井共计投入了数百万元,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矿井的前期建设。到2001年5月,果夯煤矿所掘进的煤井已到达采煤面,勘探井巷工作面总长1000米,日产煤量达到了100吨,为实现规模合理开采奠定了基础。
2001年7月17日,广西南丹发生了震惊全国的“7.17矿难”,有关部门作出了关停、整顿广西境內所有小煤矿的決定。
韦良兵吿诉记者,“区內所有煤矿矿井企业的采矿许可证都暂停待办,但果夯煤矿的采矿证并沒有注销”。
然而,果夯煤矿也因为这一突发事件,导致了矿井的开发陷入了漫长的停工期和变故频发的灾难期。


煤矿改制黑恶势力介入 


2001年7月17日之后,果夯煤矿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进行了停产整顿,除了正常的维护之外,并沒有进行煤炭的开采,只留下了几位工人在矿井値班守矿。
尽管果夯煤矿陷入了停产的状态,但果夯煤矿煤层浅、煤质优、含硫低、水量可控、一本万利的名声在拉浪乡一带广为流传。
韦良兵称,也正因为如此,果夯煤矿成了他人觊觎的目标,自2003年开始,黑恶势力对果夯煤矿进行了长期的、反复的暴力袭击和安全威胁。
2003年初,果夯煤矿架设的高压电線遭受不法之徒的割断、盜走,电線的总价値为 18万元。此后不久,不法之徒又将高压电線杆砸烂。
果夯煤矿当年的守矿人说,“其目的很明显,就是让我们这些矿井的守矿人无法正常生活下去,为后面将我们赶出矿井制造便利条件”。
此番袭击后不久的2004年,国家決定对符合政策的小煤矿进行兼并重组、收购和整合。广西自治区相关部门及宜州市政府都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推动对小煤矿的兼并重组、收购和整合工作。
按照宜政字【2004】53号文,河政函【2005】30号文,宜政字【2005】7号文,国发办【2006】010号文,桂发办【2006】160号文的相关文件规定,宜州市区域內的小煤矿将由国有企业宜州市竹仓煤矿(下称“竹仓煤矿”)为主体实施兼并重组的工作。根据相关的文件精神,宜州市存在的合法的私人投资的小煤矿,在经过评估后,对矿山企业采取收购、入股的形式进行兼并重组。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果夯煤矿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参与实施兼并重组的申请,而相关部门也同意果夯煤矿参与兼并重组、整改的工作。
2004年5月28日,宜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还向果夯煤矿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韦良兵和吳暖娇也是依据这份整改通知书,在维护着矿井。
2005年12月,拉浪分矿获得了广西区国土厅颁发的编号为桂4500000520072的《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为国有,采取的是“一证六井制”,这其中的“六井”,分别是拉浪1、2、3、4、5、6号井。而果夯煤矿正是拉浪分矿的4号矿井,果夯煤矿更名为“拉浪4号矿井”,正是因此而来。
随着拉浪煤矿改制工作的推进,黑恶势力加快了暴力袭击的密度。
2006年3月17日凌晨两点、4月10夜晩10点、5月12日夜晩9点拉浪分矿5号矿井的看守人宗龙英、韦良兵(韦在此期间担任5号矿井的管理人)等人遭到了一夥手持砍刀、枪械的歹徒的暴力袭击。
在这三次的袭击中,这伙歹徒每次都是破门而入,将长约一米的砍刀架到看守人的脖子上,用矿井的电缆线捆住守矿人的手腳,绑在宿舍的床架上,并用抹布、袜子堵住其嘴,不给呼救,抢走手机,并威胁不准报警,若报警就弄死看守人及其全家。
2008年3月10日下午2点,来了一群身份不明的人,沒有吿知单位,沒有出示手续,就将看守拉浪4号矿井(原“果夯煤矿”)的看守工人驱赶离开,将矿井封堵。并吿诉看守人员,这个矿井是他们的,若谁来开采,就打死谁!


改制,还是巧取豪夺?


事实上,在接二连三的黑恶势力成员对拉浪4、5号矿井的袭击事件的背后,一个名为“拉浪分矿”的机构和名为覃圣平的人浮出了水面。
据悉,在2004年宜州市政府对拉浪乡的6对小矿井实施兼并重组,确定国有企业竹仓煤矿为改制主体的时候,就酝酿成立竹仓煤矿拉浪分矿,具体负责的区域就是完成对拉浪乡矿井的“兼并重组”工作,将辖区內的小矿兼并成1至6号共6对矿井。其中,果夯煤矿矿井被编为4号井,是兼并重组中的技改井之一。
2004年5月25日,由宜州市政府助理调硏员覃忠明主持宜州市国营竹仓煤矿兼并重组拉浪乡境內矿区原持证矿井工作会议。根据当天的会议纪要內容显示,主要內容有两点:一是对原持证的各矿主或股东的投资不做估价,从零开始,组成联合投资重组矿井;二是推荐外来投资人覃圣评为竹仓煤矿拉浪分矿矿长。
韦良兵说,会议的第一点內容是并不是所有股东的意思,仅仅是覃忠明的一言堂,而第二点,则更加违背了国家对于中小矿井的重组原则。
后来的事实证明了韦良兵的判断。记者拿到的矿山重组兼并组的成员名单显示,会计覃建文与覃圣平为亲家关系,出纳员覃贵干与覃圣平为父子关系,安检员、4号井的矿长覃贵璇与覃圣平为父子关系。
一句话,整个矿山兼并重组小组的成员就是一家人。
但令人沒有想到的是,这个隶属于竹仓煤矿的拉浪分矿,一个沒有办公室场所,沒有公章,沒有营业执照,沒有独立法人的机构竟然成了兼并拉浪6对私人投资煤矿的主体。这一点与当时政府规定的由竹仓煤矿来主道事实兼并重组小煤矿的文件精神背道而驰。
令人担忧的问题出现在后来的实施的兼并重组过程中,矿山兼并重组小组并沒有按照政府文件精神规定的,负责组织有开采价値的小矿井企业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兼并重组手续,做好开发规划、安全评估、环境保护,对小矿井的有效资产进行评估入股等工作;相反地,拉浪乡6对私人煤矿,在2004年6月凭着拉浪分矿矿长覃圣评与竹仓煤矿签订的一份严重违反国家行业政策的“承包投资办分矿合同”,很快就成了拉浪分矿矿长覃圣平的私人资产。
对此,韦良兵和其他几个矿井的业主均表示,拉浪分矿不是6对私人投资煤矿的投资人,不是股东,不是原业主,这种利用兼并重组之机和职务之便,将6对自负盈亏的私人煤矿占为己有的行为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
更为严重的是,在拉浪分矿实施的兼并重组过程中,并沒有与各矿井的原来投资者进行平等的商量与评估的工作,而是先抛出一个价格,接不接受都得接受,否则下一步就是黑社会的恐吓和威胁。
尽管拉浪分矿利用兼并重组的借口,非法获得了拉浪乡6对矿井的采矿证,但并沒有与原来的业主签订协议。
为了眞正意义上的实现对上述矿井的占有,黑恶势力开始闪亮登场。
据果夯煤矿(即后来的“拉浪分矿4号井”)的投资人吳暖娇回忆,在重组谈判条件沒有谈拢时,当地混黑社会的人员韦荣国(阿牛)一直打了吳暖娇三个月的电话,表示要面谈。
吳暖娇认为,韦荣国不属于任何机构和部门,只是当地的一个混混,到底是代表何人来谈判?所以就一直沒有见他。
直到2008年12月,韦荣国致电吳暖娇,要求在金城江花源大酒店二楼见一面,如果再不见面就踏平她全家。考虑到家人的安全问题,吳暖娇決定与韦荣国见上一面。
见面时,韦荣国吿诉吳暖娇,4号矿井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自己已经收了委托人的费用,答应替人办好这件事,对方可以给吳300万,不要的话,吳暖娇全家人的性命堪忧。
吳暖娇吿诉韦荣国,自己收300万也答应不了对方,因为矿井不是她一个股东,对其他股东沒法交待,也不是她一个人说了算。
也正是吳暖娇和韦良兵的软硬不吃,道致了黑恶势力从2003年开始,就一直对果夯煤矿沒有间断的暴力袭击。


一条人命和12人伤残的悲剧


2008年4月下旬,韦良兵和吳暖娇见到拉浪1、2、3、6号矿井都在开工,有的在维护清理坑道,有的还“以采代整”进行着采煤作业,于是便组织工人拆开此前被不明身份的人员封堵的井口,进行坑道清理和维护作业。
不久,覃贵干、韦荣国等人就纠集上百人前往拉浪4号矿井找韦良兵決斗,欲武力抢占矿井。
有人获悉情况后迅速将情况报吿给宜州市政府和宜州市公安局,在政府动用200余警力的情况下,才平息制止了一场血流成河的械斗。
但时隔不到三个月,2008年7月30日,留守4号矿井的工人向投资人吳暖娇反映,有人到矿井利用原投资人留下来的设备在抽水,准备开采煤矿,并驱赶留守的工人离开矿井。
2008年8月2日一早,吳暖娇赶到矿井查看情况,遭到了兰义勇、兰全等15人的围攻、凌辱和用刀相逼。当天下午4点,4号矿井的另外一位投资人潘暖明赶到,与上午袭击吳暖娇的兰全发生爭吵,继而双方发生打斗,兰全被潘暖明打伤。潘暖明则被判刑2年。
案件发生后,双方经过了长达数年时间的诉讼,结果表明,当天到矿井来主张矿权的兰全等人根本不是该矿井的投资人。
为了实现对果夯煤矿(拉浪4号矿井)的实际占有,2008年12月17日,韦荣国带领30余人强行占领了该矿井。对4号井开始抽水、测量、摄影、取煤样化验,一直采矿到2009年3月底。
此间的2008年12月24日,原投资人韦良兵得知韦荣国在4号矿井施工,便向市政府反映了情况,当天在向拉浪乡政府请求备案时,在当地派出所的门前遭到了兰勇、兰浩的暴力袭击,道致其右耳流血,前门牙被打断两颗。但令韦良兵愤怒的是,在袭击者对其造成轻伤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并沒有对袭击者做出任何处罚。
后来,在不断有人举报韦荣国在违法盜采煤矿的压力下,才不得不停止了采矿活动。
2008年12月30日中午,果夯煤矿的投资人吳暖娇到宜州市政府举报矿井被韦荣国强占的情况时,在市中心的万怡酒楼门前遭到覃贵干等人的绑架,被非法挟持到金城江九龙酒楼的顶层关押长达18个小时,威逼其退出果夯煤矿的股份。后来,在随其一同前往的家人报警后,绑架者不得已才放了吳暖娇。
2009年4月初,韦国荣将韦良兵、吳暖娇等人投资在果夯煤矿价値数十万元的采矿设备劫掠一空。韦良兵等人报警后,至今无果。
肆无忌惮的暴力事件与警方的介入不力,直接道致了黑恶势力在宜州煤矿改制过程的为所欲为,并最终酿成了人命案件。
2011年11月27日,4号矿井的工人韦金奎等人在得知果夯煤矿已经被人实际占用并非法生产,便找对方理论,结果对方十多人早有准备,统一戴着白手套为标记,备好铁棒、砍刀等武器,对韦金奎等13人进行围殴,砍杀,导致韦金奎重伤致死,另外12人或伤或残。
据当天在场的目击者表示,当时那些砍杀行凶者主要的袭击目标是吳暖娇,目的是要砍死吳暖娇,后来吳在一名工人用身体的保护下,才逃过一劫。而保护吳的工人则被打断了手腳。
而吳暖娇吿诉记者,当天在她得知工人们要去矿井找人理论时,因担心对方会对工人施暴,便找到了拉浪乡派出所敎道员邓敏,一同前往4号井阻止暴力事件事件的发生,当他们赶到时,韦金奎等人在4号井口找对方理论。而对方的人早已准备好凶器,一出井口就对韦金奎等13人进行砍杀、殴打,在场的派出所敎道员邓敏看控制不了局面,朝天连鸣数枪,而行凶的暴徒并沒有停下来,一直砍杀到对方不能动弹为止。
韦金奎被打死之后,造成人命案的凶手,最长的仅仅被判了几年,短的则几个月就敷衍了事。
而幕后的凶案指使者,更是无人过问,可谓人间悲剧,法治与文明社会的悲哀。


官商勾结引发重重矛盾


事实上,道致拉浪分矿区6对矿井,兼并重组过程中重重矛盾,其症结就在拉浪分矿矿长、重组副组长覃圣评的身上。
根据国內数家官方权威媒体记者的调查以及竹仓煤矿下发的內部文件,几乎所有的证据都指向覃圣评在处理拉浪6对矿井存在违法操作,谋取私利的问题。
证据显示,自2004年到2010年期间,覃圣评夥同覃贵干等人,在沒有实际性与原矿井的投资业主完成兼并重组的前提下,背着竹仓煤矿违法地私自、多次转让拉浪6对矿井的股份和采矿权,并收取了巨额的转让费。
其中,1号矿井转让给四川商人王道彬,收取了200万元的转让费;2号矿井转让给浙江商人王建财,收取了380万元的转让费;3、4、6号井转让了部分股份给山西商人张爱萍,收取了3000万元的转让费。
在产权不清,历史遗留问题沒有解決的情况下,这些投资人在投入了巨额的资金之后,纷爭不断,加上矿井采矿证等手续一直未能完善道致了此间介入的投资者纷纷弃矿出走。
此后,覃圣评又将矿井转让给新来的投资者。
其中,2号井和4号井转让给“金源公司”的李玉田、胡远军、尙军等人。李玉田等人为此付出了数千万的代价之后,覃圣评卻迟迟不能完善采矿手续。
5号矿井以80万元的价格转让49%股权给云南商人牛家喜、广西宾阳商人吳文元等人,覃圣评则不投资占51%的干股。在牛家喜投入了400多万之后,采矿证等手续依然沒有下文,也停工走人。
之后,覃圣评又将5号矿井倒卖给上林县几位投资人,而该矿井事实上卻因为证照不齐的原因到2018年都未能正常生产。
类似这样被骗来投资的商人一拨接着一拨,在投入了巨额的资金之后,最后都不了了之。
拉浪6对矿井的原来的投资业主认为,如此明目张胆的侵呑国有资产的行为,区区一个覃圣评根本就沒有那么大的能力去支配如此巨额的国有资产,其背后一定有某些官员的暗中支持,并指出宜州市因违纪问题跳楼身亡的黃平权和矿山主管人覃忠明与这些矿山的倒卖转包有着不可推卸的关联关系。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尽管覃圣评将果夯煤矿的矿井(拉浪4号井)进行了多次的转让,但在韦良兵和吳暖娇看来,因为有着之前与原矿权所有人加丰小学的签约合作开发关系,自己的权益依然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自2004年至2010年,韦良兵和吳暖娇等投资者一直有安排人员看守果夯煤矿矿井,也多次向宜州市政府等部门提出给予矿井参加重组或开工的申请。
考虑到自2004年停工之后,2007年底和2008年1月的两次抽水维护都被宜州市矿山执法大队的阻止矿井长期停摆,而4号矿井的井巷和设备又长期处于地下水浸泡当中,因担心长期的地下水浸泡会道致井巷塌垮造成人员和设备的损毀,韦良兵和吳暖娇经过商议,根据2009年桂国土资函【2009】1093号文件的精神,決定于2010年11月12日开工进行维护清理。
在清理工作开始后不久,由宜州市联合执法队及国土资源局派出工作人员通知4号井,并责令停工。
2010年12月20日,宜州市政府以“矿井产权有纠纷”的名义,通知4号井的原投资人吳暖娇和韦良兵等人到拉浪乡会议室开协调会,结果等待几位投资人的是当地公安和部队约200人的严阵以待,将几位投资人以涉嫌“非法采矿”的名义当场抓捕。
韦良兵表示,在4号井产权、债务、入股投资等问题都沒有搞清楚的情况,原投资人不仅沒有被妥善对待,相反卻迎来了牢狱之災。
根据检方的起诉,一审时韦良兵和吳暖娇被定罪的依据是非法采煤的价値为192万元,达到3700吨,并依此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五年,罚款10万元。韦良兵和吳暖娇等被吿不服判決,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后经二审法院审理,被认定的盜采煤矿数量为104.13吨,价値5至30万元,最终韦良兵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2个月,吳暖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韦良兵和吳暖娇出狱后,四处申诉,喊冤。


他们提出了以下五点依据或质疑——
首先,当时只是清理矿井崩塌的坑道,并不是有意开采煤矿,这一点办案人员根本沒有下井勘察;此外,在2009年之后投资人购置了一批价値几十万的开矿设备,被政府的执法人员收走,至今沒有退还;
第二,果夯煤矿原业主为加丰小学,尽管煤矿改制的竹仓煤矿同意了加丰小学作为原企业主体参与兼并重组工作,也就是说,加丰小学是果夯煤矿,也就是拉浪4号井的原业主单位,而韦良兵和吳暖娇作为加丰小学果夯煤矿的实际投资人,清理自己有着投资的矿井,怎么属于非法盜采?
第三,审理法院判決的依据是果夯煤矿属于无证矿井,所以韦良兵和吳暖娇的行为属于非法盜采的是站不住腳的,与事实不符,事实上,果夯煤矿在2005年被拉浪分矿兼并重组之后,就取得了采矿证,所以,也就沒有无证一说;
第四,如果说果夯煤矿(拉浪4号矿井)属于无证开采的话,当年拉浪其他的几个矿井都属于无证状态,由此可见,政府的执法是选择性的执法。更有问题的是,就在2010年12月20日吳暖娇和韦良兵等人被抓捕的10天之后,4号矿井就被新来的承包人尙军、胡远东等人组织采矿了。而此时的实际情况是,矿井是覃圣评私自违法承包出去的,并沒有获得竹仓煤矿的同意,矿井的采矿证等相关手续尙未完善,该矿井的所有手续齐备时间直到2014才办理齐全。也就是说,尙军、胡远东等人正是在证照不齐的情况,非法采矿长达5年之久,采煤数量超过50万吨,对此卻无人过问。那么,为何执法机关独独抓获了才“非法盜采”价値不过数万元的韦良兵和吳暖娇判刑坐牢?
第五,2006年7月16日,按照宜州市龙头乡人民政府“关于恢复竹仓煤矿拉浪4号矿井施工整改的会议纪要”的要求,原果夯煤矿(即4号矿井)的持证人加丰小学还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原煤井证更名为拉浪分矿4号井”,同时还确认韦良兵、吳暖娇为投资股东,由此也印证了韦良兵和吳暖娇为4号井的实际投资人身份。
韦良兵表示,同样是拉浪分矿矿井的投资人,后来的投资人尙军等人在非法从覃圣评手中获得拉浪矿井的转让股权之后,在被举报后政策性退出时卻获得了过千万的赔偿,而韦良兵和吳暖娇等人不仅沒有获得自己应得的投资补偿,等来的卻是工人兄弟命丧黃泉、牢狱之災和15年的申诉无门?
本报将对事件的发展予以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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