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国土证无限期使用引争议,镇政府“和稀泥”致事态升级
尚法新闻
“根据1988年12月签订的租赁合同,现合同30年已到期,我们村就想收回土地及房产使用权,不想和企业发生冲突。”6月11日上午,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荔横横湖村(以下简称“荔横村”)副村长王连森向尚法新闻(ID:zgsbfzzk)表示,他们曾多次联系清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清溪镇政府”)要求合同到期收回土地,但一直未得到解决。
据了解,自今年1月起至6月3日,因土地使用权期限存在争议,荔横村村民多次向东莞市合恒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恒鞋厂”)讨要土地。
合恒鞋厂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租赁合同30年到期这一说法,鞋厂并不认可。因清溪镇政府于1989年12月30日为合恒鞋厂办理了30850㎡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假如多个土地证重叠之说成立,依照办证顺序,应遵从1989年的新证而不是之前的旧证。
尚法新闻(ID:zgsbfzzk)注意到,正因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并未明确土地使用期限,这才导致村民和鞋厂之间产生纠纷。
据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产权科工作人员介绍,国有划拨类型的土地和集体经济类型的土地一般没有使用年限限制,因上述土地使用者为清溪镇政府,所以针对村民和企业间的争议,仍需清溪镇政府出面解决。
就上述相关问题,尚法新闻 多次以电话、短信形式联系清溪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范燕彬,均无回复。
村民:合同到期,企业应归还土地和房产使用权
2020年1月17日,两份署名为东莞市清溪镇荔横管理区、清溪镇荔横横湖村全体村民的《通知》被贴在了合恒鞋厂的前门口。
(图为《通知》相关内容,受访者提供。)
内容为合恒鞋厂与王裕洪、张官带、东莞市清溪镇荔横管理区于1988年12月签订的《租赁场地合同书》和《租赁场地合同书》,现合同已到期,按照合同约定,后者要收回土地及房产使用权。
尚法新闻 调查发现,1988年12月13日,合恒鞋厂投资人陈东富在东莞市公证处签订了三份合同书并办理相关公证书。分别是一份《租赁厂房合同书》和两份《租赁场地合同书》。
《租赁厂房合同书》显示,甲方王裕洪、张官带,乙方香港合恒投资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乙方租赁甲方第三工业区座西北向东南第四排A座工业厂房,占地面积为2153.25㎡。租赁时间从198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为期30年。期满后厂房的产权及使用的土地无偿归还甲方所有,如乙方需要继续租用,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甲方继续出租时,乙方有优先租用20年。
另外两份《租赁场地合同书》的甲方分别是东莞市清溪镇荔横管理区、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租赁场地面积分别为5820㎡、15410.5㎡,租赁期限均为30年,即自1989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镇政府推责致事态升级
据合恒鞋厂相关负责人介绍,因遭到鞋厂保安张某的拒绝,当天前来张贴的村民便和张某发生了冲突,冲突中有村民对其进行了殴打。
此外,3月9日,荔横村村民再次来到合恒鞋厂,就鞋厂装修升级一事进行阻拦。至6月3日,少则十几人,多则二十几人,会不定时聚集在合恒鞋厂附近讨要土地。
(图为村民损坏厂区画面 ,合恒鞋厂供图。)
“从前期阻挠鞋厂动工到后期村民开始对鞋厂内部进行打砸,期间也多次报警求助,但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清溪派出所(以下简称“清溪派出所”)均不立案。”相关负责人称,清溪派出所的回应说双方之间系经济纠纷,不在警方管辖范围内。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5月27日,合恒鞋厂保安罗某发现有村民盗取鞋厂电线并选择报警。6月1日上午,近20名村民聚集在合恒鞋厂门口,保安罗某在维持秩序的时候遭到上次偷电线村民殴打致住院。次日,村民再次聚集在厂区门口,并对负责厂区改造工程的负责人梁某波和保安包某进行殴打。
对此情况,6月11日,荔横村副村长王连森向尚法新闻(ID:zgsbfzzk)回应称,早在村民聚集在合恒鞋厂的时候,他便阻拦过,并要求村民不要和企业产生冲突。根据1988年12月签订的租赁合同,现合同30年已到期,村民就想收回土地及房产使用权。
王连森表示,合同约定的30年间,他们从未收到相应的土地补偿款和土地管理费,为此2017、2018年期间,村民多次联系清溪镇政府表达诉求,想等合同期满收回土地及房产使用权。镇政府虽回应称等合同到期后就给处理,但直至2019年底仍未解决。为此,他们才不得已通过张贴《通知》的形式维护权益。
起因:一份没有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据了解,1988年,陈东富来到清溪镇投资合恒鞋厂并与清溪镇政府代表殷顺喜形成买地买厂协议,项目位于清溪镇第三工业区,买来的土地登记在清溪镇人民政府名下。同年11月15日分别签订《买卖土地合约书》及《买卖厂房合约书》,甲方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乙方为香港合恒投资有限公司。甲方签字代表为殷顺喜,乙方签字代表为陈东富。
1989年12月30日,清溪镇政府为合恒鞋厂办理了30850㎡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件号为东府国用总字第0031187号,字(89)第19002010112号。该证显示,土地使用者为凊溪镇人民政府,用途为合恒鞋厂。
(图为合恒鞋厂30850㎡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值得一提的是,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并未表明土地使用期限。也正因如此,合恒鞋厂对村民主张的30年到期这一说法并不认可。
合恒鞋厂相关负责人表示,荔横村村民争议的土地面积约为8000㎡,而合恒鞋厂正在使用的为国有(工业)建设用地,面积为30850㎡。至今所有款项均是汇入清溪镇政府指定的“香港同民发展有限公司”。假如多个土地证重叠之说成立,依照办证顺序,应遵从1989年的新证而不是之前的旧证。
合恒鞋厂相关负责人强调,他们曾多次联系清溪镇政府党组书记范燕彬,希望清溪镇政府能够出面解决土地使用期限争议一事,但一直未得到回复。
针对清溪镇政府为合恒鞋厂办理的30850㎡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事,荔横村副村长王连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村民并不清楚。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建议清溪镇政府出面解决
2019年底,由于经济衰退,合恒鞋厂决定转型升级,并制定了工业园区改造升级计划,取名“晶基工业园”。所有基础工程和配套设施改造升级有序进行中,并启动对外招商。但目前厂区因被村民占用,对鞋厂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5月7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向合恒鞋厂作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其中提到,你方诉东莞市清溪镇荔横村村民委员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起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决定立案审理。
据起诉状显示,东莞合恒鞋业有限公司依法请求判决东莞市清溪镇荔横村民委员会赔偿损失共计1367余万,其中包括打砸晶基工业园损毁物品直接损失39.88万,妨害施工造成的93人窝工损失670.33万等。
合恒鞋厂相关负责人表示,自6月3日至今,村民已进入厂区开始自行装修,并用铁皮围住了上述《租赁厂房合同书》和《租赁场地合同书》提到的场地。因担心再起冲突,目前鞋厂内已无原有员工、保安等人。
对此,他们呼吁,希望清溪镇政府能够尽快出面解决鞋厂和村民之间的土地使用期限争议一事。
针对上述负责人反映的村民已进入厂区开始装修等问题,王连森回应称,村民进入的区域仅为《通知》中提到的地块。至于装修,则是村民因不方便修建了几处厕所。
王连森表示,他们也希望清溪镇政府能够出面,尽快解决此事。
6月11日,就上述相关问题,尚法新闻 多次以电话、短信形式联系清溪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范燕彬,但均无回复。
对于此事的具体进展,尚法新闻 将继续予以关注!
(记者 李海洋 实习记者 韩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