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报社收到儋州洋浦大源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人的投诉称,该公司在1996年4月12日,合法从海南洋浦中山实业有限公司受让获得土地6697.5平方,在2002年7月,李诗锦和郑汉宣伪造该公司的公章,把儋州洋浦大源实业有限公司的土地分块出卖给他人,儋州洋浦大源实业有限公司获悉后及时向海南儋州公安局报案,并向儋州市国土资源局反映情况,要求停止办理土地的转让过户手续,后来儋州市公安局经过立案侦查认定李诗锦和郑汉宣伪造该公司的公章非法转让儋州洋浦大源实业有限公司的土地犯罪事实成立,儋州洋浦大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书面的形式,把李诗锦和郑汉宣伪造该公司的公章非法转让儋州洋浦大源实业有限公司土地的犯罪事实告知了儋州市政府,儋州市政府违法错误把该公司的土地过户至第三人名下,导致洋浦大源实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流失,严重损害了洋浦大源实业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洋浦大源实业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
在2009年,洋浦大源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大源公司)与儋州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及赔偿纠纷一案,海南省第二中院(2009)海南二中行初字第10号行政判决依法确认儋州市政府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给第三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儋州市政府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弥补大源公司的直接财产损失,上述判决生效后大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2014年8月份省第二中级法院已立案执行案号为:(2014)海南二中执字第63号案。可是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案件的执行却没有任何进展,儋州市政府至今没有履行义务,之前大源公司已经多次寄送申请书要求儋州市政府及时履行生效判决,可是均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反应,海南省二中院在案件没有执行的情况下是如何结案处理的?实在令人费解!
我们在派出记者进行调查的同时也注意到,海南省政府曾经发布海南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到位率达100%的新闻,但是海南省二中院现在竟然还存在有判决生效十几年未得到执行的案件,实在令我们媒体匪夷所思,难道海南省政府发布的所谓的执行到位率由30.4%上升至100%,从全国倒数第二一举跃升为全国第一是个假新闻?
根据2018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称:海南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清理工作在全国排名倒数第二。于2018年12月13日上午,沈晓明主持召开海南省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会议同意省司法厅提出的对全省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的处置建议:如被执行人为省级机关和省财政供养单位的,由省财政拨款支付。被执行人为市、县政府及下属部门、乡镇政府的,由各市县财政拨款解决,如不配合履行判决的,先由省财政代为拨款结案,然后从转移支付款中直接扣除。需要省政府协调督促履行法律义务的案件,由省司法厅负责约谈涉案的所在市县主要负责人,督促他们按照省高院要求期限结案,如不配合履行判决,先由省财政代为拨款结案,然后从转移支付款中直接扣除,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海南省上下齐动员,海南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到位金额由2018年初的8.40亿元提升至23.35亿元,执行到位率由30.4%上升至100%,从全国倒数第二一举跃升为全国第一。
海南省二中院现在竟然还存在有判决生效十几年未得到执行的案件,难道是海南二中院在玩猫腻?这是一件事实明确判决生效,已经立案执行的案件,但时间过去了十几年至今未能得到执行,海南二中院的执法实在是令人无语,我们曾经把相关投诉及调查材料邮寄给沈晓明书记,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希望我们现在发布的新闻能引起海南省政府的重视,依法督促儋州市政府法院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解决这个涉党政部门的历史遗留问题,希望海南省在推进“海南自贸区港”的建设中,有关政府部门能增强法治意识,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政府诚信公信力,保护公民切身合法权益,在国际影响上全面维护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建立良好的营商环境,以免在国际上造成负面舆情影响!
对于此案的执行结果我报将持续关注,海南政府有关部门可以跟我们报社联系,我报社可以帮忙对接洋浦大源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人,电话18420604177。
判决书
法院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