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面对前来走访的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干部,该县古城镇古城村党总支书记罗庆荣说:“现在村民死亡证明、户口遗失证明、学生贫困证明等各种证明不用我们村组织出具,工作轻松了不少。”
为基层减负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帮助基层厘清权责,把资源、精力都集中在关键领域。镇沅县纪委监委此前在一线走访时了解到,村级存在权责不清、事务繁杂、任务繁重等问题。随后,该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健全完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采取“室组地”联动、“纪委+职能部门”协作等方式,整合县、乡、村三级力量开展调研式监督,推动厘清乡镇、职能部门、村组履职清单和职责,明确基层该干什么活、能办什么事、应担什么责,督促县、乡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村(社区)组织履职事项清单52项、协助服务事项清单53项。
在此基础上,针对村务公开混乱、村组干部用权不规范等农村基层“微腐败”暴露出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县村组小微权力清单,绘制村级11类32项、村民小组5类7项小微权力流程图,分层级为村级党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权力定下“边界”,推动干部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明晰权责事项,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
“以前,遇到重大事项搞不清楚要怎么决策、怎么做才对,现在有了这个权力清单和流程图,各类事项要怎么办、手中权力要怎么用一看就明白。”该县和平镇那壮村党总支书记缪以红说。
此外,针对常规巡察和日常监督过程中收集到的村集体“三资”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等方面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推动职能部门采取“一乡(镇)一清单”的方式,对全县9个乡(镇)权责清单事项动态调整,减少行政权力事项66项、责任事项567项。同时,督促县委编办健全完善乡(镇)履职统筹指挥机制,制定印发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助力理顺县级主管部门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进一步推动“行业主管部门—驻地中心站所”上下职能职责贯通,助力解决业务部门服务事项交叉、多头管理,村党组织权责不清、效能低下等问题。
镇沅县还将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作为年度巡察监督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对村巡察工作,强化制度建设,为基层治理注入活力。
“减轻基层负担非一日之功。”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开展精准监督,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督促压缩工作模糊地带,扎实有力推动为基层减负落地见效。(通讯员 李颖)
【编辑:陈旭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