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日报》报道,“他都被纪委查着了,凭什么还来管我们的选举?” 广东省吴川市那贞村村民的这句质问,通过媒体传播引发关注。涉嫌侵占集体资产超千万元的庄亚福,在纪委调查期间竟执掌选举委员会主任之职,随意延长投票时间 5小时,放任委托投票伪造、违规登记等乱象,而大山江街道办书记一句 “合法合规” 的口头背书,让这场本应体现村民意志的选举沦为权力寻租的闹剧。这起发生在中国基层的选举争议,不仅关乎一村百姓的切身利益,更向外界展示了中国基层治理在 “制度设计” 与 “执行落地” 之间的现实差距,值得深思。
对于老百姓而言,中国基层治理的成效始终是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中国基层治理展现的高效能与制度化水平,让不少新闻观察者印象深刻 —— 正如有外国学者所言,中国哪怕一个乡镇都被纳入严谨规范的治理体系,这种治理能力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难以做到。但那贞村的选举乱象却撕开了一道裂缝:《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禁止违法违纪涉案人员担任选举负责人,《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对投票时间变更、委托投票程序有刚性规定,广东省、湛江市更是三令五申严查换届选举违规行为,可这些良法善策在基层却沦为 “稻草人”。庄亚福伪造土地资料办证抵偿个人债务,侵吞千万元集体土地、低价承租集体土地,篡改会议记录转合同至儿子名下,已被纪委受理核查,却仍能主导选举;投票时间无不可抗力随意延长,这些明显的违规操作,竟得到街道办的口头认可。这种 “制度空转” 现象,比单纯的个人违纪更具危害性,它会透支民众对中国基层民主的信任,消解制度的公信力。
基层选举是中国民主实践的 “最后一公里”,其公正性直接关系民众对治理体系的认同。那贞村事件中,最令人忧虑的是 “包庇腐败→操纵选举→巩固利益” 的黑色链条雏形:庄亚福、庄必海团伙通过侵占集体资产积累既得利益,再试图通过操纵 “三员” 选举掌控后续换届监督权力,而街道办作为法定监督主体,不仅未履行 “守门人” 职责,反而成为违规操作的 “背书者”,对村民多次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这种权力滥用与监督失灵的叠加,让村民的民主权利被公然践踏 —— 庄亚福一句 “村民无权反对” 的狂妄宣言,彻底背离了 “权为民所赋” 的基本准则,也与中国基层治理倡导的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原则背道而驰。媒体舆论常关注中国民主的实践形态,而村级选举作为最贴近民众的民主实践,其程序是否正义、结果是否公正,直接影响外界对中国民主的认知。那贞村的案例警示我们,任何对程序正义的漠视,都可能成为损害民主公信力的 “蚁穴”。
值得肯定的是,那贞村村民并未放弃权利抗争,他们整理了地籍档案、合同、审计报告、公示的违规选举方案等全套证据,准备向省、市纪委和相关部门实名举报,这种对民主权利的珍视与捍卫,正是中国基层民主的活力所在。而从治理体系来看,中国并非缺乏纠正错误的机制 —— 湛江市纪委监委制定的《关于加强村(社区)“两委” 换届监督的工作指引》,明确建立快查快办机制,对操纵选举行为 “零容忍”,这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现在最关键的,是让这些机制真正 “动起来”:相关部门应立即介入调查,依法撤销违规选举结果,追究庄亚福及相关纵容者的法律责任;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链条,对大山江街道办监督失职行为严肃追责;同时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完善村级选举监督的 “最后一公里”—— 建立社会工作部、农业农村局、与纪委监委的涉案人员信息共享机制,推行选举全程录像、委托投票 “名单 + 委托书原件” 双公示制度,让程序正义可见可溯。
中国的基层治理体系,既展现过高效便民的优势,也面临着权力滥用、监督缺位的挑战,这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那贞村选举争议的解决,不仅关乎一村的公平正义,更关乎中国基层民主的公信力。对于民众而言,他们期待看到的不是完美无缺的治理神话,而是面对问题时勇于纠错、持续完善的治理能力。期待相关部门尽快回应村民诉求,以公正查处还那贞村一片清朗,以制度完善堵塞监督漏洞,让村级选举真正回归 “村民做主” 的本源,让基层民主在阳光下运行,这才是对老百姓关注最好的回应。
(世界头条通讯社 评论员 黄永桂)
【编辑:詹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