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成空文?琼海666夜市三千万元投资 遭政府以“保护性施工”强拆

2025-11-18 12:45

疫情后政府支持兴起夜市,政策绿灯助力发展

2020年11月,为响应疫情后“六保六稳”政策,琼海市政府正式下发《海府办函〔2020〕66号》文件,2021年琼海市商务局下发《海商函〔2021〕100号文件》作出行政许可,明确“批准并支持建设”666夜市项目,并要求住建、商务、执法等十余部门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在政府大力推动下,万泉公司租赁万泉河广场地块约45亩,累计投资3000万元。2020年12月,666夜市隆重开业.成为琼海最大夜市综合体,涵盖小吃街、游乐场、表演广场等多种业态,成为当地夜间经济标杆项目,为百余家商户、上千名就业人员提供创业平台。来自贵州的胡女士夫妇在此开设重庆火锅店,并逐步扩展至6家门店,他们的成功是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下的典型受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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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琼海夜间经济标杆的666夜市 

土地权属变更引发冲突,海南语晨置业公司涉恶施压手段频出

琼海万泉河广场(“666 夜市”运营地块)的土地产权,于2019年由海南昌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转移至海南语晨置业有限公司,此后局势发生急剧逆转。2024年5月语晨公司以“计划开发”为由要求万泉公司退场,不仅拒绝协商赔偿,还否认原有租赁合同合法性,并通过投诉夜市“违建”、违法断电、封锁大门及雇佣社会人员冲击场地等方式施压。尽管综合执法局经多次听证未作出违建认定,南方电网琼海供电局仍于2024年9月24日违法断电,导致夜市此后200余天仅靠发电机维持运营,损失持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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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晨公司封堵夜市大门、阻碍夜市经营

政府插手民事纠纷,多部门联合违法强拆,程序失范权益尽毁

2025年7月15日,琼海市住建局突然张贴《关于依法对“天成·万泉首府”项目开展保护性施工的公告》,随后强制拆除。7月18日早晨,由琼海市政府主导,住建局牵头组织公安特警、综合执法、司法、商务、自规、信访、社工、供电、海南语晨置业有限公司及海南昌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00余人及150名施工人员实施所谓“保护性施工”。现场迅速戒严,挖掘机直接砸毁旋转木马、VR设备、餐饮档口等设施,残骸被当场变卖。怀抱婴儿的女商户遭执法人员呵斥驱离,周边居民被禁止拍摄,万泉公司工作人员被特警强制带离。事后财物所有权人无法从政府指定的保管义务人处领取财物,公司发现本应当由政府指定的保管方保管的财物被尽数毁弃,但报警后,既不调查也不立案,只是以“政府行政拆迁行为”为由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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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强拆,夜市商户号啕大哭 

被毁的夜市设施如今杂乱堆积在空地上,昔日欢声笑语化作废铁残骸。万泉公司负责人痛心表示:“这些不仅是物质损失,更是我们对琼海市政府的信任和投资热情的彻底毁灭。”事件持续发酵公众正密切关注这场涉及政策连续性、行政合规性与营商保障体系的典型案件如何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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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政府行政行为引发的重大纠纷案件,涉及行政违法、民事权益侵害及国家赔偿等多个法律领域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万泉河广场此地块存在的闲问题

南语晨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取得琼海市嘉积镇万泉河路万泉河广场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 《琼(2019)琼海市不动产权第0020998号》)  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近3.5万平方米,截至相关投诉时已闲置近六年,这六年里未开展任何规划、设计、建设等开发工作,未发挥土地价值。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闲置土地未动工开发满一年按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20%征缴闲置费;满两年经批准后应无偿收回使用权。而万泉河广场地块闲置时间远超两年,完全符合无偿收回的法定条件。由此不禁令人疑惑,万泉河广场近3.5万平方米的城镇住宅用地已闲置近六年,完全符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无偿收回的法定条件,为何琼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始终未启动土地收回程序,任由土地长期闲置浪费?其背后是否存在相关利益输送问题?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对符合处置条件的闲置土地履行调查职责,是行政履职疏忽,还是存在其他未公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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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现场

法律专家评论:

法律专家指出,本次强拆琼海政府存在多处程序违法:


1.政府及住建局无权实施强拆;2.综合执法局始终未作出违建认定,亦未作出强制拆除执行决定书;3.公告期限严重不足;4、拆除的方式严重违法;5、政府指定的保管义务人未履行保管义务,故意毁坏财物;6公安机关以政府强拆为由拒不履行职务,不予追究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

事件折射出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间的深层矛盾——琼海虽曾推出“全员抓营商环境”机制,但在土地利益变动时却以行政力量直接介入民事纠纷,违背政策承诺。2025年9月2日,万泉公司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后,琼海综合执法局、琼海政府还有琼海住建局都否认是他们所为,案件已转回琼海市法院受理已,本案能否公正处理,已成为检验海南自贸港法治成色与营商环境真实水平的重要试金石。

一、 事件核心事实与法律性质认定

1. 项目背景与政府承诺:琼海666夜市项目是响应中央政府“六保六稳”政策、经琼海市政府(海府办函〔2020〕66号文件)明确支持并要求各职能部门建立“绿色通道”予以保障的重点项目。该文件构成了行政法上的行政允诺,政府对投资者产生了信赖利益保护义务。
2. 行为性质:2025年7月18日,由琼海市住建局牵头,多个部门联合实施的所谓“保护性施工”,实质上是行政强制拆除行为。该行为直接导致了投资者巨额财产损失。

3. 核心争议:本次事件的核心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涉嫌滥用行政权力,介入民事主体(万泉公司与语晨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并实施了一系列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

二、 政府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及法律依据

以下列举本次事件中政府相关部门的主要违法点及其对应的法律依据:

1. 实施主体不适格(越权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对合法建筑的强制拆除,法律授权给了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只有在获得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才能强制执行。住建局无权认定违建,更无权直接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其“牵头”行为属于越权。

2. 行政强制程序严重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 ① 公告期限不足: 法律规定催告后当事人仍有陈述申辩权,公告限期拆除的期限不得少于15日(且需在复议诉讼期限届满后)。本次仅提前3天通知,完全剥夺了当事人的法定权利。 ② 未履行催告义务: 未见到依法催告的记录。 ③ 未告知救济途径: 公告中未告知当事人享有复议、诉讼的权利,程序严重瑕疵。

3. 滥用“保护性施工”名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保护性施工”并非法律概念,通常是针对重点工程的保障性措施,绝不能用于针对合法经营主体的强制拆除。此举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规避《行政强制法》的严格程序要求,构成程序滥用。

4. 联合执法部门程序失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① 综合执法局: 在未依法作出“违建”认定并履行全部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参与强制拆除,涉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② 公安局: 其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而非参与行政强制行动。出动警力封锁现场、驱离人员,超出了合理必要的范围,涉嫌滥用职权。 ③ 供电局: 2024年9月的断电行为,若无法定依据,属于违法中断供电,违反了《电力法》关于供电企业应持续供电的规定。

5. 侵犯当事人合法财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对合法财产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直接砸毁、推平设施并当场变卖残骸,构成对公民合法财产的非法侵犯,性质恶劣。

6. 行政允诺的违反(信赖保护原则)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政府作出的“支持建设”“绿色通道”的承诺,形成了投资者的信赖利益。政府后续的出尔反尔、强行拆除,严重违反了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破坏了营商环境。666夜市事件已不仅是简单的经济纠纷,而是对海南自贸港法治环境、政府公信力和营商环境的一次严峻考验。依法维权,不仅是为了挽回经济损失,更是为了捍卫“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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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

"保护性施工"还是违法强拆?红头文件承诺岂能成一纸空文

一纸盖着琼海市政府大印的红头文件,曾为"666夜市"项目敞开了"绿色通道",将其誉为落实"六保六稳"、提振夜间经济的标杆。然而,短短五年后,同样是这个政府,却动用多个部门,以所谓"保护性施工"之名,将投资三千余万元、解决上千就业的繁华夜一夜之间夷为平地。这场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强拆,不仅砸毁了商户们的生计,更砸碎了市场对政府公信力的基本信任。

从法律层面审视,此次行动堪称行政违法
"教科书式"的案例。

其一,主体错位,越权行政。《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对合法建筑的强制拆除权属于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无权直接实施。琼海市住建局"牵头"强拆,于法无据。

其二,程序空置,权利荡然无存。法律要求的至少30天的公告期和催告程序,被压缩至短短3天,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寻求救济的权利被彻底剥夺。

其三,概念滥用,逃避监管。将针对合法经营的暴力拆除包装成"保护性施工",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性质极为恶劣。其四,多部门协同失范。综合执法局未作违建认定便参与行动,公安机关本应维护秩序却参与封锁驱离,供电局提前二百多天的断电行为,均涉嫌严重违法。

更深层次看,此事暴露了地方法治环境的深层顽疾。当土地利益格局发生变动,先前所有的承诺、文件和打造的"营商环境"招牌,都可以被轻易抛弃。政府通过红头文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却在后期以行政力量粗暴介入民事纠纷,从"合作者"异化为"破坏者",这严重违反了行政法上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承诺,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的应对方式更令人心寒:警方以"政府拆迁行为不归公安管"为由推诿立案;有关领导轻描淡写地"劝"受害者接受赔偿并签署和解书,试图"花钱买平安",却对追究违法责任避而不谈。这种"甩锅"思维,凸显了部分官员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企图用"钱"来掩盖"错",是对法治精神的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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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违法强拆后,琼海市政府不承认是政府行为 

2025年7月15日,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依法对“天成·万泉首府”项目开展保护性施工的公告》,并于7月18日联合公安特警、综合行政执法、司法、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等多个政府部门,以及供电单位、社工组织与相关企业人员共计300余人,另加150名施工人员,对“666夜市”实施强制拆除,造成其经营设备严重损毁,据称经济损失达人民币三千万元。整个行动虽以“保护性施工”为名,但实际执行中未履行合法程序,亦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及救济权利,已涉嫌程序违法。事件中,琼海市政府甩锅海南语晨置业有限公司,而语晨公司直接参与执法类行动,引发公众对“企业是否具备调动公权力”的质疑,其行为性质及背后法律关系亟待厘清。

本案已成为检验海南自贸港法治成色的试金石,它拷问着地方主政者:招商引资时的承诺,是否只是一时之计?当经济发展与短期利益冲突时,法治的底线能否守住?建立一个国际化的自贸港,需要的不仅是优惠的政策,更需要一个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其中,政府必须是诚信守法的典范。
我们呼吁,上级监督机关应及时介入,对这起明显的违法行政事件予以彻查,追究相关决策者和实施者的法律责任,并足额赔偿投资者的一切损失。唯有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红头文件的承诺变得掷地有声,才能重建企业家们受损的信心,真正捍卫"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金字招牌。


【编辑:郑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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