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观察员评论文章)近日,洋浦大源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港资企业)向中央第八巡视组提交的控诉材料引发
社会高度关注。材料显示,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政府在涉及港商十亩土地权属纠纷案件中,不仅持续十余年拒不履行
生效判决,更以行政意见书对抗司法权威, 暴露出地方政府法治意识淡薄、权大于法的严重问题。
本案因直接关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核心法律,已成为检验
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
司法终审确认行政违法 儋州政府对抗判决逾十年
案件源于2009年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9)海南二中行初字第10号行政判决,明确认定儋州市政府
将港商合法取得的十亩土地违法过户第三方的行政行为违法,责令采取补救措施,赔偿当事人实际损失。该判决经海南
省高院2014年(2014)琼立一终字第70号裁定维持,形成终审法律效力。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第九十六条更
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的,可对负责人按日罚款、公告拒不履行情况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判决生效十余
年间,儋州市政府始终未履行法定赔偿义务,甚至在法院多次发函催告、组织协调会协调并确认赔偿方案后仍拒不执
行。
(一审判决书)
行政意见书对抗司法评估 严重违反立法法效力层级
2023年儋州市政府突然出具行政意见书,单方面将赔偿金额从法院委托评估的681万元降至38万
元,这一行为直接违反《立法法》第一百零三条关于"下位法不得违反上位法"的规定。我国司法裁判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八条强调:"生效裁
判对行政机关具有不可争议的拘束力。"儋州市政府此举已构成对司法终局性的公然挑战。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
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逾期未作决定或赔偿请求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儋州
市政府长达十余年的拖延已远超法定期限,且其单方面降低赔偿标准的行为明显违反《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六条关于财产权损害应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的规定。
(海南高院终审裁定书)
港澳投资保护法律体系遭践踏 自贸港法治形象蒙尘
本案涉及的港资企业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六条"保护香港居民合法权益"原则,
以及《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外商投资法》共同构成的特别保护体系覆盖。儋州市政府的违法行为,直接违反《优化
营商环境条例》第十条"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等为由不履行承诺"的规定,更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四十
七条"建立统一的市场规则和公平竞争制度"的要求背道而驰。
数据显示,海南自贸港建设以来港澳投资占比持续攀升,2022年实际使用港澳资金同比增长35%。但此案暴露的地方
保护主义顽疾,导致港澳商会近期调查显示73%受访企业将"政府契约精神"列为投资首要顾虑。正如《海南自由贸易
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起草专家所言:"每起行政违法案件,都在自贸港法治大厦上凿出裂缝。"
(法院委托第三方做出的评估书)
中央巡视机制启动监督程序 多重法律手段待启用
目前中央第八巡视组已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十七条"对巡视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的
规定介入调查。法律专家建议可同步启动《监察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情况的
监督,以及《公务员法》第六十条对拒不执行上级决定命令的追责程序。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赔偿
权利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中海南省二中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
条,对儋州市政府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于主要责任人员,可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规定予以司法拘留。
十几年来法院多次发出执行通知书,但儋州政府一直没有履行判决
港澳侨胞启动跨境维权机制 国际法律救济通道开启
控诉方代表表示,若近期内未获实质性进展,将依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
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向香港法院申请承认内地判决。同时拟启动《华
盛顿公约》项下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通过国际仲裁维护权益。这种跨境法律对抗一旦形成,将
对海南自贸港的国际声誉造成不可逆损伤。
海南法院应该对控诉人土地进行重新评估,维护好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治观察:
本案暴露出三个深层次法治命题:一是地方政府对司法权威的消解机制亟待破除,需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要求的"败诉案件跟踪督办制度";二是自贸港特殊立法权如何转化为依法行政能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八条授予
的法规制定权需加快配套制度建设;三是港澳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制度闭环尚未形成,急需落实《海南自贸港跨境服务贸
易负面清单》中的争端预防机制。
中央巡视组的介入不应止于个案纠偏,更需推动建立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执行纳入法治政府考核、党政
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违法纳入地方信用体系等长效机制。唯有让权力真正敬畏
法律,海南自贸港方能成为全球投资者心中的法治高地。
本报将视案件进展将持续跟踪报道